中央环保部督查组对京津冀周边各行各业的严查倒逼环保设备制造业的行业整合和重新洗牌。对锅炉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单机除尘器生产厂家带来了限停产压力,对全国相当大的锅炉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单机除尘器使用客户来说也是一种无形的涨价断缺货危机!环保部督查组一系列的亮剑严查看似刺激了环保行业的经济发展,而且还在短时间内触生了一些新兴的环保行业,像光氧除油除味设备和焊烟除尘设备。同时还催生了一些不良企业的涨价风波,他们认为环保行业迎来了新市场,除尘配件大肆涨价,比如像骨架,脉冲阀,滤袋,员工工资等等,这些畸形的涨价正是在环保督查组严查环保作用下所产生的市场经济泡沫,并不是行业发展的趋势,也不符合市场正常发展的规律。请大家擦亮眼睛,拭目以待!就像那句老话“入行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那些想投资骨架,脉冲阀行业的投资人请不要盲目的选择投资和建厂!
一、环保部督查方案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29日。
第一阶段(2017年9月1日-11月9日),共5个轮次(第11轮-15轮次)70天。重点对“2+26”城市落实《攻坚方案》。
第二阶段(2017年11月10日-2018年3月29日),共10个轮次(第16轮-第25轮次)140天。重点对“2+26”城市存在问题的区域和行业进行双向回馈的落实。
二、环保部督查范围:
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邢台、保定(含定州)、沧州、廊坊、衡水、山西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市、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含巩义)、开封、兰考、安阳、滑县、鹤壁、新乡(含长垣)、焦作、濮阳、“2+26”
三、环保部督查内容:
1、“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情况;
以县为单位每次抽查50%的县区,按清单查处未整改,未取缔,为停产的企业。对偷摸生产,死灰复燃的企业进行严厉整治。
2、小锅炉淘汰、改造情况;
以县为单位每次抽查50%的县区,对10吨以下锅炉进行整治。落实锅炉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单机除尘器的排放达标情况。
3、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
以乡镇为单位入户抽查散煤替代工作落实情况,严查禁煤区的散煤燃烧,销售问题。
4、工业治理项目;
对火电、钢铁、石化、铝工业、水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对锅炉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单机除尘器特别排放限值、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要重点严查。
5、工业类淘汰、搬迁项目;
搬迁类企业(含环保类制造)原厂区必须停产。
6、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
11月份对电力、钢铁、水泥行业企业,2018年1月份对铜铅锌冶炼、电解铝、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7、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
对照治理项目清单,逐一现场严查措施落实情况。
8、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情况;
对供热、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锅炉焦化等行业屡禁不止,不符合标准的排放严格管控,查处一起抓捕一起企业法人。
9、加油站整改情况;
随机抽查,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检查是否销售车用尿素。
10、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
随机抽查城市,县城区内在建项目做到6个100%。采暖期在建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待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11、错峰生产落实情况;
对照企业清单对生产锅炉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单机除尘器厂家按采暖季错峰生产,限产,停产,未执行错峰生产的严厉查处断电。
12、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个城市县区是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名单是否按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13、其他督查内容;
督查任务清单外的涉气类突出问题以及《攻坚方案》中涉及2+26城市的其他大气综合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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